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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律武器」或將限制台獨分裂分子涉外行動

中國內地發布《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新華社評論形容這份「意見」為「全新、精準且合法的武器」。「意見」指明,對國家和人民危害特別嚴重、情節特別惡劣的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可判處死刑,亦會對參與分裂行為者處以拘役和管制。被北京視為「台獨」頑固分子的台灣地區領導人則認為,「不贊成統一」和「台獨」是兩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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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網英文版刊出的評論指出,中國內地於上周五發佈的《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下稱《意見》)是一種「全新、精準且合法的武器」。

這份新的《意見》明確指出將台獨分裂主義認定為犯罪,並對定罪量刑的標準和程序規範作出具體規定。新華社的評論認為,「從長遠來看,(《意見》)無疑將對推進台海統一發揮有效作用。」

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則表示,《意見》是《反分裂國家法》的細化和補充。這份指引由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聯合制定發布,即日起生效。

新華社評論指出:「特別是自今年5月台灣地區新任領導人賴清德上任以來,秉持頑固『台獨』分裂立場,導致台海陷入緊張動蕩所引發的舉措。」

「這份司法文件無疑是對賴清德及其分裂分子同夥的沉重打擊。允許中國人民法院缺席審判『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案件。其中對國家和人民危害特別嚴重、情節特別惡劣的,可以判處死刑。」

「這也對那些插手涉台事務的外部勢力起到了警示和震懾作用,對於勾結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或個人從事或煽動分裂國家活動,將從嚴懲處。」

社評最後總結道:「兩岸人民和平繁榮的未來取決於一個強大和統一的國家。為了促進統一,分裂分子必須追究刑事責任。」「希望台灣人民清醒頭腦,權衡利弊得失,站在歷史正確的一邊。」

賴清德的回應

台灣地區領導人賴清德周一回應北京對台獨分子發出監禁甚至死刑的警告,並表示中國沒有跨域追溯台灣人民的權力。「中國沒有任何權力可以制裁台灣人民,只因為台灣人民的主張。」賴表示:「根據中國的意見,不贊成統一就是台獨。」

北京方面則指出,《意見》清晰指明刑事懲治措施只針對「台獨」頑固分子,不涉及廣大台灣同胞。「由於兩岸存在政治分歧,一些台灣人對大陸存在誤解或偏見」,因此,「希望廣大台灣同胞,充分認清『台獨』分裂的極端危害性、破壞性。」

台灣智庫中國問題研究中心主任吳瑟致向自由亞洲電台(受美國國會資助運營)表示,「台獨22條」提高了台灣的外部風險。目前,全球有69個國家與中國簽訂了民商事法及刑事司法的相關互助條約。他指出:「簽訂司法互助不見得這些國家會進行相關的引渡或遣返,這取決於中國與該國的友好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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