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ício » 教青局有義務平等支援特教生

教青局有義務平等支援特教生

自2011年起,澳門特區政府多次在施政報告中強調要落實「教育興澳,人才建澳」的基本方針,打造優質教育體系。

高天賜 Pereira Coutinho*

然而,我們最近收到多間私立非高等教育學校的負責人反映,稱教育當局有系統地拒絕所有專為特教生而設的資助申請,理由是這些學生正在私立學校就讀。

家長質疑,為何有些學生能獲得資助,而其他情況相同的特教學生卻得不到同等待遇?這些資助是分配給學校,還是應該直接分配給特教生?這種情況明顯帶有歧視性,且侵犯有特殊需要的兒童的權利,因此我們呼籲澳門政府檢討,並確保資助不帶任何歧視地、直接分配給所有學校的學生。

必須要指出的是,1994 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宣佈,所有兒童,不論其社會經濟地位、 宗教、殘疾或文化如何,都屬於社會的一員。因此,每位兒童都應享有同樣的權利,生活在社會平等之中,不應因為他們就讀私立學校、比受資助學校的學生要付更多學費而受歧視。

我還要提醒各位,有關特殊教育的《薩拉曼卡宣言》一直主張「學校應歡迎所有兒童,無論其身體、智力、社會、情感、語言或其他條件如何」。

另一個重要問題是,教青局是否履行了要求所有非高等教育機構尊重兒童基本權利的職責。教青局必須確保兒童受到教師和同學的尊重,確保兒童在學校受到保護,確保兒童不遭受人身侵犯和精神暴力(霸凌),尊重兒童的人格尊嚴,鼓勵並給予他們多種學習機會。

學校必須提供一個健康的學習環境,協助兒童改正幼年時的錯誤,不惜一切代價避免像一些中學般,因微不足道的問題,例如帶錯書、上課不專心、遲交功課等達到某個上限,就口頭威嚇要趕他們出校。

有特殊教育需求(身體、感官、智力、情感或學習困難)的兒童,無論其社會背景如何,都有權接受優質教育,有權在受到保護、知識豐富的和鼓勵性的環境中促進其認知、情感和社交發展。

澳門政府應支持着重融合的學校。換句話說,政府應支援那些既有特教生,也有非特教生的學校,尊重差異,以同樣的人格尊嚴對待每一個人。融合教育着重多樣性,消除障礙,鼓勵學習,給予學生無限的機會,毫無例外地向所有人敞開大門,重視學校與社區的關係,將融合教育落實為全民教育。

融合教育必須根據適當的組織、教學和方法標準,正確地分配人力資源和使用空間。教青局學校督察有責任確保沒有偏差情況發生。

教育當局有責任檢查中學是否為融合教育配備了足夠的空間、適當的教學材料以及足夠和適當的專門人力資源。

教青局亦要確保資助專款專用,沒有用於行政費用等其他用途。監督撥款和成果,並提出方法提高教育品質,教青局責無旁貸。

*澳門公職人員協會 Associação dos Trabalhadores da Função Pública de Macau

Tags:

聯絡我們

平台媒體,聚焦中葡關係。

關於我們

電子報

訂閱平台電子報,縱觀全球新聞

@2023 – Copyright Plataforma Med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