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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季僱員任職情況沒有變動、以及期限內已於「商社通」或「社保電子申報系統」完成僱員任職情況申報的僱主,可於月內透過「商社通」、「一戶通」或指定銀行的電子方式繳納強制性供款和外地僱員聘用費,於社保基金網上平台(eservice.fss.gov.mo/Employer/cpa/Index)可查詢憑單編號及應繳金額。
按法律規定,僱主逾期繳款須支付遲延利息及罰款,而不按時繳納倘有的外聘費,可構成廢止聘用許可的依據;任意性制度受益人的逾期供款,除非在法定期限屆滿後兩個月內加上遲延利息進行繳納,否則不得補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