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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計劃還提出優化市場准入環境,研究進一步取消或放寬對港澳投資者的資質要求、持股比例、行業准入等限制。具體措施包括在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之外的領域,以及清理取消港澳企業在招標投標、政府採購、權益保護等方面存在的差別化待遇。
最後,計劃提及將做好「債券通」之「南向通」,推動債券市場雙向開放提速。同時,探索在大灣區內符合條件的區域試點開展跨境徵信合作,建立粵港澳徵信産品互認機制,並提升跨境融資信用服務能力。計劃也明確表示,將優化港澳專業人士在大灣區內地的職稱申報評審機制,並研究在部分重點領域率先推動港澳專業人才在大灣區內地便利執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