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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報,兩名被捕本澳女子分別姓翁,三十四歲,治安警員,2009年入職,隸屬出入境管制廳,另一位姓林,三十二歲,其他範疇公務員。涉加重盜竊罪已移交檢察院處理。
司警公報案情稱,涉案的翁女及林女與女事主相識多年,經常替事主代購日用品,並帶到事主家中交收。本月八日下午,事主發現住所失竊,報稱損失二十多萬港元、數萬元人民幣,以及金飾、名錶、參茸、花膠及日用品等合共價值六十多萬澳門元的財物。
司警公布案情後,治安警察局亦發出新聞稿表示高度關注事件,並積極配合司警的調查工作。
治安警表示即日開展紀律程序調查,依法追究違法者的紀律責任。該名涉案警員已被採取防範性停職。
治安警重申,一直對轄下人員的紀律操守有嚴格要求,對於有警務人員作出違反法紀行為,必定按照法律嚴肅處理,追究相關法律及紀律責任。治安警領導層獲悉事件後,已即時責令各級主管必須持續加強人員品德教育及守法意識,嚴肅提醒所有人員時刻注重個人品格及行爲操守,嚴守法紀,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