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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香港媒體的報導,阿晶輕生前一天,曾因自殺未遂而在澳門某醫院接受治療,在出院數小時後再度自殺。儘管當事人出現明顯心理健康問題,但醫院仍就發出出院許可。
根據衛生局回覆葡文傳媒,當局仲未,亦不會阿晶出院許可是否合理等事項展開調查,相關醫院亦未收到投訴。
衛生局和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回覆中強調,對於各種情況,醫療專業委員會和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有各自的投訴和提出質疑的機制。
關於處理自殺案例的程序,衛生局解釋說醫生會遵循「相關指引」,然而回覆中並未具體指出是什麼程序指南。他們只是簡單地表示「醫生將根據他們的專業知識和經驗做出醫學判斷。」
衛生局亦因「涉及個人信息」為由,拒絕評論阿晶自殺事件。
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則強調,根據相關機制,只有投訴後才會展開相關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