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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呼籲明確橫琴法律地位和權限劃分

澳門經濟學會會長劉本立最近在一份研究中提出,橫琴深度合作區的法律地位,及地方政府授權「需要進一步清晰」。這位前澳門立法會議員還強調,橫琴對澳門居民缺乏吸引力,以及大部份橫琴目標產業的發展道路很漫長。

倪熙晨 NELSON MOURA

劉本立近日發表題為《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發展的現狀、問題與建議》的文章,回顧了2021年橫琴深度合作區成立以來的發展狀況。這位經濟學者提醒,需要明確橫琴深合區的法律地位,並且除了金融業外,該區大部份目標產業仍將有待發展。

這位澳門政府政策研究室前主任指出,「深合區金融業GDP的貢獻率和稅收貢獻率佔比都接近四成。這一方面表明,四大產業之一的現代金融業發展迅速」。劉強調,「跨境理財通」業務推進順暢,對澳收支往來佔九成以上。截至2023年上半年,深合區銀行辦理跨境人民幣結算量超2,100億元,同比增長超過四成。他表示,「扶持辦法等一系列政策陸續出台,金融業將迎來持續加快發展的新時期」。

科研與高端製造等其他產業尚未發展起來

澳門經濟學會會長 劉本立

「另一方面,也正說明科研與高端製造等其他產業尚未發展起來。」劉續指,雖然集成電路和生物醫藥等產業在2022年嶄露頭角,但是整體的產業集群規模「較小,沒有形成規模效應,帶動力不強」。他又指,「深合區能夠支撐投資興業的人才、市場、技術等環境還沒有構建完全,單純依靠稅收優惠吸引投資,並不能夠穩定和持續」。

需要明確的地方

劉表示,雖然《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發展促進條例》已於2023年3月1日起實施,但更高位階的「合作區條例」仍未制定。這位前議員還提醒,深合區執委會作為一個「法定機構」,目前成立和運作的法定依據只有2021年9月16日廣東省人大常委會通過的《關於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有關管理體制的決定》,「顯示出深合區管理架構的各個層級的行政級別至今仍不清晰」。

同時,雖然管理體制規定廣東省和珠海市政府將省、市兩級的管理權限依法授權或委託給深合區委員會及其工作機構行使,但「至今授權或者委託事項並不清晰」。他舉例指出,深合區各部門的工作人員主要是由執行委員會在當地招聘的內地官員,以及由澳門特區政府派駐的公務員所組成。兩組人員的思維方式及處事手法尚有待磨合。在這位經濟學者看來,「兩地的法律制度和開放程度差異較大」,也沒有成功經驗可以借鑒。

劉續指,「需要不斷摸索前進,很難在短時間內實現真正意義上的規則銜接」。他表示,選擇深合區的澳門居民總數相對有限。澳門學聯最近的一項調指出,本澳正在接受高等教育的年輕人中只有10%願意搬到橫琴深度合作區生活和工作。

劉本立認為,這種低吸引力是受出入境政策、海關監管、檢驗檢疫、疫情防控等因素的影響,「兩地實際很難形成真正的生活一體化」。而截至2023年4月底,在深合區就業生活居住的澳門居民數量有7,418人,澳門居民在深合區就業人數有1,1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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