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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調查一宗身份證明局被舉報居留審批行政不當的案件,揭發治安警察局欠缺主動核實及監察機制,與身份證明局之間亦欠缺信息交換機制,廉署已分別向兩部門發出勸喻。
案中葡籍人士以具特別資格技術人員身份獲批臨時居留許可,但於 2017年與僱主終止勞動關係後,未有即時通知治安警察局,因此一直未被宣告臨時居留許可失效,最終獲身份證明局發出澳門永久居民身份證。
廉署要求治安警察局及身份證明局糾正個案,亦就改善及優化審批工作提出多項建議,尤其應建立跨部門合作機制,互通信息。兩部門均表示接納,並召開多次會議溝通,建立有利審查居留許可的合作機制;治安警並承諾將主動適時抽查申請者居留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