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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不行

陳嘉俊*

內地知名網約車軟件「滴滴出行」突然被國家網絡安全審查辦公室宣布下架,具體來說就是不容許新用戶註冊,原因是滴滴出行軟件嚴重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規。

近年,中國啟動電子政務,連帶許多企業也用網絡程式整合資源,與顧客聯繫。當中,必然會收集許多個人資料,甚至明裏暗裏要求使用者提供服務不必要的信息,例如面容識別、聲紋識別、經濟收入、個人通訊錄,蠶食私人生活。

中國最近幾年在立法方面也一再加強對個人資料的保護,包括2017年施行的《民法總則》,2020年施行的《民法典》明文規定個人資料的保護以及當事人的權利,同年的《信息安全技術—個人信息安全規範》國家標準,以及現時已經進入二審階段的《個人資料保護法》草案。

隱私權作為基本權利,當中包括當事人對其個人資料的控制,避免他人侵入其私人生活,也確保其尊嚴得到尊重。國家高度重視對個人資料保護的立法,對個人資料的當事人來說,當然是一件好事。

法治社會首先是要尊重和保護基本人權,滴滴出行佔中國打車服務約八成的市場份額,國家針對此等大企業重錘出擊,無疑是立定決心保護個人基本權利。

*《平台媒體》執行總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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