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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民政局發布,關於社會組織做好2021年春節期間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原則上不在春節期間舉辦大型演出等群眾聚集活動,若要舉辦,則按「誰舉辦、誰負責」的原則落實防控措施。
通知提到,各社會組織要嚴格控制聚集性活動,原則上不舉辦大型會議、大型培訓、大型演出及年會等人群聚集性活動,盡量採取線上方式舉辦會議、培訓、活動,確需舉辦的活動要按照「誰舉辦、誰負責」的原則嚴格落實防控措施。
另外,今日(11日)珠海市再度發《通知》,對大型活動、人員外出、校園社區、餐飲住宿等重點領域疫情防控工作提出要求和倡議。
提倡全市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領導幹部帶頭在珠過節,全體工作人員非必要不離珠;中小學生和托幼機構兒童以及教職員工,提倡在珠過寒假;各單位一律取消集體團拜和大型慰問、聯歡、聚餐、培訓等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