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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特區政府刊登批示,自本月23日零時起,所有在入境前21天內曾經到過中國以外國家或地區的中國內地、香港和台灣地區居民,禁止進入澳門。
當局表示,基於公共利益,尤其是防治疾病、緊急救援,以及維持澳門正常運作或居民基本生活所需的例外情況,衛生當局可豁免上款所指人士遵守有關的措施。
另為防止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在澳門的傳播。自23日零時起,不擁有中國內地、香港和台灣地區居民身份的非本地居民,倘在入境前21天在內地逗留,且屬家庭團聚或其他與澳門有密切聯繫的例外情況,經衛生當局事先批准,方可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