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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立法機關上海人民代表大會通過了一項公共衛生應急管理法。
利用遏制新冠肺炎防疫的措施的實踐,上海市立法機關上海人民代表大會通過了一項公共衛生應急管理法,這項法律允許該市在發生類似的公共衛生危機時做好準備並採取行動。
根據新規定,上海市政府將對未來任何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的藥物儲備,測試,疫苗,醫療設備,急救設備及防護材料的製備都需要進行監管。政府有義務與公司簽訂合同,以保證為緊急情況生產材料的能力。相關法規要求市和地區衛生當局計劃為公共衛生緊急情況留出的床鋪,並準備將一些醫療機構改建為指定的醫院來治療患者。 全市所有地區將至少擁有這些醫療機構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