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ício » 《國安法》下 教會的政治審查及焦慮

《國安法》下 教會的政治審查及焦慮

香港一些教會對新《國家安全法》的緊張關係和辯論,有些神職人員誓言要遠離政治。

本週便是香港實施《國家安全法》的100天。香港英語媒體《南華早報》撰文分析北京實施的《國安法》對教會及教友的影響。

6月初,譚牧師(Jayson Tam)在網上講道中對中國大陸發表的評論後收到一封長達四頁的投訴信,對此他感到不安。在那是講道中,牧師提到非洲大陸的政策,政策禁止18歲以下的兒童上教堂,但投訴者表示,強調以非洲作為例子是偏頗的,因為美國還對公立學校的宗教活動有規定。

譚牧師在社交媒體Facebook表達憂慮,他表示對投訴表示驚訝,稱他擔心中國政府正在監督祟拜聚會。

這位擁有10,000人的教堂的46歲牧師在北京在香港實施《國家安全法》後不久便刪除文章,擔心自已已級曾參與這個討論的朋友都會違返在6月30日頒佈的 《國安法》

他是香港70多個基督新教和400多個獨立教會中的幾位神職人員之一,他們告訴《南華早報》,他們擔心新法會影響他們在講壇上講道所傳達的信息。教堂共有約80萬名成員。

一些宗教領袖已經開始刪除消息日誌。其他人則說,由於擔心違反法律,他們開始對佈道的內容更加謹慎。譚牧師向《南華早報》承認:「我絕對對此感到擔心,因此我在法律通過後立即閱讀法律,以了解我的講道是否有可能違法。」

根據香港《基本法》,香港需要自行立法, 一條規定香港應自行立法維護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的法律條文。其用意是以法律禁止任何有損該國國家主權、領土完整、統一及國家安全的行為。。然而,在大約50萬人上街抗議該立法之後,2003年,地方政府被迫擱置《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立法。

去年陳同佳案引發香港政府施壓企圖修訂《逃犯條例》,提出修訂逃犯條例將中國大陸、台灣及澳門納入移交逃犯的目的地,這可能導致將逃犯送往中國大陸和香港沒有司法解決的其他司法管轄區。

儘管該法案被撤回,但抗議活動在去年下半年仍在繼續,並針對北京進行了猛烈的抗議,激進分子與警察之間發生了多次破壞公物的行為,暴力衝突日益加劇。

由於香港當局未能結束抗議活動,北京失去了耐心,繞過香港政府製訂《國家安全法》,並於6月30日頒布了一項法律,禁止分裂國家,顛覆,恐怖主義或與武力勾結的外部行為。

聯絡我們

平台媒體,聚焦中葡關係。

平台編輯部

關於我們

電子報

訂閱平台電子報,縱觀全球新聞

@2023 – Copyright Plataforma Med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