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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警人員醉酒威脅社會安全可被撤職或強迫退休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今日(14日)簽署修改司法警察局法案意見書。委員會主席何潤生表示,政府接納委員會意見修改法案部分條文,法案列出 9項屬於極嚴重違紀行為,可處以強迫退休處分或撤職,包括醉酒威脅社會安全。何潤生稱,由於職業身份原因,司警人員即使不在執行職務期間亦應保持端莊行為和表現。

其他屬極嚴重違紀行為包括對拘押人作出不人道或侮辱、吸毒、非工作原因與黑社會的人聯繫等。

另外,政府接納委員會意見,認同沒有迫切性對國家安全事務綜合處處長賦予刑事警察當局身份,因此法案已刪除有關條文。司警局未來可採用包括資料互聯方式,查閱民事及刑事身份資料,其中須遵守個資法,包括通知個資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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