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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雨綢繆

律師歐安利、何睿智和陶智豪都同意,政府和司法部門的決定,是因為擔心香港局勢蔓延。澳門是一個和諧之地,澳門行政長官將盡一切努力避免香港的情況在澳門重演。

澳門行政部門乃至司法部門,均禁止和譴責一切支持香港的示威的行為或意圖(見表)。現在的問題是:政府所採取一系列的措施,是擔心這四個月以來的香港示威活動的混亂局面會蔓延到澳門,還是顯示出澳門的權利和自由受壓制?
律師何睿智認為這兩種解讀都是對的,他表示:「在過去的兩三年,不斷加劇對權利和自由的壓制。香港發生的事件令政府感到恐懼。」他稱:「害怕人民是不民主政府的典型表現,香港示威活動發生至今,政府體現出的絕望和混亂,致使侵犯基本權利的行為變得不合理。」

律師歐安利強調政府對維持社會穩定及和諧的擔心。身兼行政會委員的歐安利認為:「這些是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基本價值觀,沒有這些價值觀,考慮到澳門自身的脆弱性,可能會產生負面、不可控制和有害的影響。 因此,所有基本價值觀都應該被優先考慮,同時亦不惜一切代價維持澳門社會穩定,否則經濟就不會前進發展。」
律師陶智豪強調事件的背景:「由於警隊和部分示威者的暴力行動,香港出現不安全的氣氛,間接引致澳門當局是否會受到影響而感到擔憂,這是可以理解的。因此,採取了更具體的措施來防止出現類似的局勢 。」
歐安利表示,《基本法》的目的是為了保障諸如社會穩定發展,以及社區在和平與安寧的環境中互動等價值觀。他表示:「當這些價值觀受到質疑時,政權就必須採取行動,而在澳門就必須採取先發制人行動,以保持社會正常。」
何睿智談到對公民社會的壓制。「我們看到學術界的沉默,聽話的律師公會和受驚的市民。」他表示:「那些假裝同意這種鎮壓的人可以暢所欲言,那些不同意的人則害怕後果,幾乎每個人都保持沉默。」
何睿智表示,政府的行為具有「明確的政治性」:「當局懲罰的是內容,而不是行為。澳門終審法院甚至沒有履行義務,解釋說明示威遊行到底違反了哪一條法律。法律判決是根據政治思維而非法律思維。這就是典型的表現。」
歐安利是前立法會議員,他提到,大家必須小心。他回顧澳門的動盪時期,列舉「文化大革命」和「康乃馨革命後」-強調社會穩定必須高於一切。歐安利亦是全國政協委員,他稱:「尊重基本人權的空間顯然是存在的」。
歐安利亦提到自由和權利,兩者不應與香港正在發生的事件相混淆:「打破商鋪櫥窗,毆打手無寸鐵的市民,就說是質疑自由和人權,這是不可接受的。」歐安利亦是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紀律監察委員會主席。
陶智豪認為,對會傳染「恐懼」不能作為一切的藉口。他表示:「這種擔憂是有道理的,因為澳門的經濟和社會生活是以博彩業為基礎,而博彩業是建基於社會和平和安全,沒有了這些基礎,澳門就會淪為鬼城賭場和失業人士的博物館。但這不應成為妨礙行使《基本法》賦予權利的論據。無論是20人、200人還是2000人。」他表示,在法律規定下,遊行示威權是言論自由權的延續。
陶智豪指出,在公共秩序、安全以及公民權利之間取得平衡是可能的:「這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並且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是可取的,因為這體現澳門居民的政治意識和公民權的行使。」

類似情節

澳門終審法院拒絕上訴的論點之一是不干預。同樣道理, 支持警察並譴責香港示威者的遊行,或對支持國家主席習近平並譴責冒犯中國國徽行為的遊行,是否也應該禁止?
何睿智表示:「如果是在有關禁止示威前提出的上訴,那當然可以接受。但現在他們可能想用禁令來挽回面子。」他表示,事實是終審法院的立場明確表明,本地的示威遊行不能違反外國法律。「因此,如果我們想就世界上歧視婦女的行為舉行示威,那麼終審法院也會禁止,並指這將違反沙特阿拉伯和伊朗的法律。反對死刑的示威將違反美國和中國的法律。幸運的是,種族隔離已不復存在,否則根據終審法院的說法,反對種族主義的遊行示威也是非法。」他總結:「由於判決是如此不連貫,這種情況不會發生。否則,在澳門的悼念天安門事件的活動也將會告一段落,因為這在中國是違法行為。」
陶智豪譴責香港的暴力行為,並表示這種行為正將香港變成一座死城,幾乎是不可逆轉,對香港市民沒有任何好處。他強調:「暴力只會帶來更多的暴力,陷入無盡的暴力漩渦。採用『越壞越好』的策略是讓香港走向自殺,而將這種局面帶來澳門絕對是不可取的。」他認為,透過對話恢復對香港的信心是一種方法:「在香港衝突中的第一位死者,將會是導火線,帶著所有的後果直至這座城市的最後一口氣。這一切都將對澳門造成影響。」
《澳門平台》試圖與更多律師對話,包括澳門律師公會主席華年達和副主席潘愛儀,但至截稿前仍未收到回覆。

治安警回覆

《澳門平台》向治安警查詢,有關防止香港的示威活動蔓延至澳門而作出行動,治安警表示,集會及示威權是居民享有的權利,當局絕對尊重。
治安警表示,自2018年9月以來,收到188個集會或示威通知,其中兩個未獲容許。
至於有網民發起「快閃」活動,反對香港警察暴力,治安警表示,早前市民向終審法院提出治安警不容許的上訴,終審法院已作出裁決,有關活動可能構成違令罪及非法集會,市民不應以身試法。
至於兩名年輕人在建築物上張貼單張的案件,治安警表示,有關案件正在調查,無法透露更多細節。治安警重複早前的內容,兩名男子約二十歲,澳門居民,沒有被警方拘捕,至於有政府其他部門提起訴訟,治安警表示:「沒有透露是哪一個政府部門。」
本報亦詢問文化局有關的建築及造成了什麼損壞。文化局沒有提供更多細節,並表示由於案件正在調查中,回覆只是引用了先前發表的聲明指,「文化局沒有以 《文化遺產保護法》針對事件中的任何人士提起檢舉,將全力配合警方的調查工作」。文化局還提到了《文化遺產保護法》第35條,其中規定「未經申請及許可在文物建築及緩衝區張貼任何性質的物品,可被提起行政處罰」。另外,文化局並推出「文化遺產全民通報站」,呼籲市民如發現文物遭受破壞,透過相關渠道,將文物建築狀況通報文化局 。

 蘇爔琳 11.10.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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