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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社會契約

今年澳門五一遊行有數百人參與,似乎與十年前的情況相距甚遠。當時有數千人參與遊行,局勢緊張,時而暗濤洶湧。政府在2007示威後決定向居民派錢,該政策最初是為了協助居民應對生活成本上漲的臨時措施,但後來大多人都認為這已經是一項既定權利,政策亦每年繼續下來。

政府在過去十年的確透過各項補貼加強了社會政策的力度。火箭式的經濟增長確保澳門不斷有新的工作機會,失業率維持在1.9%,羨煞旁人。不過,程度較低的社會衝突和已有的成果及措施無法掩蓋在勞動關係和社會不平等方面的結構問題。我們對此應該重點關注,對症下藥。

澳門應該締造一個新的模式,一方面讓本地企業更易取得外來的專業勞動力,變得不那麼保護主義,另一方面要增加勞工利益的代表。在第二點上,我們要落實《基本法》第二十七條、制定工會法,從而建立良好的集體談判機制。一個更新的社會契約亦要包含更為廣泛的長期社會措施、以更公平的方式分配財富,而非借助每年續期的紓緩措施或補貼。

另一點要強調的是,這個模式不能忽視在澳門社會經濟發展擔當關鍵角色的部分人口(181,000名非本地勞工)及其需求。他們很多都在澳門生活多年,個別更已來澳數十年。將他們從政府的諮詢組織和獲得社會保障福利的渠道排除出去,實在於理不通。

馬天龍  04.05.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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