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專訪 貴賓廳:暗藏危機

貴賓廳:暗藏危機

劉表示要確保澳門的安全,政府必須做得更多,加深研究。劉建宏榮獲犯罪學及刑法全球範圍內其一重要大獎——「格哈德O.W.米勒獎」(Gerhard O.W. Mueller),表彰他在比較犯罪學和國際犯罪學領域的傑出貢獻。獎項將於2018年美國刑事司法科學學會年會上頒發。這位澳門大學的教授是為此犯罪學界諾貝爾獎的首位得獎亞洲人。

問:這個獎項對澳門大學、對澳門有什麼意義?
劉:這是首次有亞洲的學者獲獎。亞洲地域遼闊,但在國際上卻沒有受到太多的關注,特別是在刑事司法領域。對澳門來說,這個獎項很重要。人們普遍對澳門的印象就是一個小而不發達,學術領域不起眼的地方。這個獎項證明了澳門的學術水平是相當高的,且不亞於世界其他的地方。
問:您研究的核心是什麼?
劉:我研究的重點是亞洲犯罪學。犯罪學傳統上只集結了西方的觀點,適用於西方的社會狀況。亞洲的犯罪學思想不完全等同於西方的犯罪學思想。我的項目表明研究和考慮亞洲背景是非常重要的。
問:如何區分西方與東方的犯罪學?
劉:就犯罪類型而言,美國人主張犯罪和犯罪趨勢是社會變化的結果,有很多理論支持這一論點。我們的研究表明,就亞洲而言,經濟動機是犯罪行為的基礎。亦有另一種基於自我認知的理論。在亞洲,特別是在東南亞,這種自我認知的觀念更為集中。這些是西方沒考慮過的出發點。
問:有否典型的亞洲犯罪行為,特別是澳門?
劉:大部分在西方社會的犯罪行為在亞洲同樣存在,只是程度相異。澳門有很多賭場,而這也會有影響。但我們的暴力犯罪水平非常低。與此同時,澳門的大部分罪案都與博彩業有關,例如黑社會性質的罪案,儘管過去20年比率一直大幅下降。那麼有些情況還沒定性為犯罪或嚴重罪行,但是有潛在危險的,比如那些在賭場貴賓廳裡發生的。這類場所的管理方式以及其與犯罪的關聯尚有待研究。
問:什麼原因導致過去20年的有組織犯罪率下降?
劉:與中國大陸和中國當局的關係是主要原因。這類罪行很多在澳門很難調查,但在中國因司法機構和法律的不同,調查要容易得多。與中國當局的合作起到較大阻嚇作用。
問:有個說法是,當各組織有自己「地頭」就不會出現有組織的犯罪和幫派衝突。
劉:幫派之間的衝突是問題的根源之一。根治這類罪行永遠比尋求平衡要好,這是確保長期安全的最佳途徑。
問:您認為澳門政府有足夠準備應對罪行嗎?
劉:有許多事情是當局可以而且應該做的。理解犯罪行為並不如人們想像中那麼容易,在重要崗位的人員需更了解狀況。犯罪的發展也是一日千里。在西方國家,美國在犯罪學領域有很多不同的分支。我們還需要努力,這類知識在美國已經發展幾十年了。澳門從幾年前才開始這領域的研究。總的來說,所發展的知識在澳門的犯罪防控中並沒彰顯出有效的結果。原因之一是缺乏資源。我到的時候,部門只有一個人。即使得到校長和大學的支持,卻仍然只是一個小型項目。我們並不真正了解澳門的罪案規模。警方可能會認為他們知道所有的罪行和掌握所有的數據,但事實卻不然。在美國,事實證明政府當局只掌握犯罪行為的百分之50。我們可值起步階段,用多些資源來發展研究基地。但是政府的支持是必須的,畢竟大學的能力有限,我們發展喜見成果惟人人員太少。要是有更多資源,我們會做得更多。政府肯定是關鍵。在特區政府的支持下,我們有能力成為亞洲犯罪學和犯罪防控的研究中心。
問:博彩業常常與嚴重罪行扯上關係。對澳門來說,這個概念是正確的還是偏見?
劉:大多數情況下,這是先入為主的印象,并不完全切合現實。但是,我們必須注意當中的潛在風險,其中涉及很多原因,也與人文普遍較溫文的原因有關,致使犯罪率低。社會相安無事,但風險是存在的。我們不能把自己局限在一切都好的想法上,有很多我們必須做的。首先,必須收集數據和信息,使我們能夠深入了解目前的情況以及可能發生的情況。通過這些研究,為澳門製定持續安定及更有效抑制犯罪的社會政策。
問:國外對澳門安全和犯罪方面的印象是怎樣的?
劉:有的人看很多電影裡澳門是非常危險和暴力的地方,也確實有理由堅持這個想法。鑑於澳門是個賭城,犯罪潛力巨大。來自世界各地的研究證明,博彩業,即使是間接地,總涉及暴力、販毒、賣淫等犯罪行為。這是事實。我們不能因為現在的安定,就認為永遠會這樣。這就是為什麼我們需要更多的研究來分析當前的情況。
問:澳門作為賭城,為什麼卻很安定?
劉:影響犯罪的因素很多,賭博絕對是其中之一,且是一個負面因素。但也有很多正面原因使澳門有今天的平衡和安定,比如這裡人文溫和,很少暴力文化。此外,澳門很小,現在又與中國有著更密切的聯繫。中央政府的大力協助,例如控制來澳人數。所有這些都會影響到社會秩序。但這並不意味著可以忽視潛在的危險。
問:澳門特區政府違令罪的使用為人所詬病,您對此有何看法?對蘇嘉豪案有什麼意見?
劉:法律的存在是要確保公義,我們需要研究法律的副作用,有時甚至要糾正立法。人們有時會抱怨細節,忘記了要使社會更好的原則。法學家和犯罪學家應共同研究,避免再發生同類型事件。社會秩序和人權之間必須有一個平衡,法律的使用方式可能不符合初衷。至於蘇嘉豪案,我不太了解。
問:有些行為在其他社會是犯罪行為,而在澳門不是或尚未成立,如家庭暴力。為什麼會這樣?
劉:一般情況下,被定性為犯罪的行為常常與當前的文化和傳統有關。以澳門為例,在東南亞的文化下,不認為家庭以至私人地方裡的動作和行為應為公眾所關心。這來源於祖先文化。在中國,家庭暴力多年來一直不被認為是個嚴重問題,澳門也一樣。人們並不視夫妻間的爭吵為社會問題。我認為目前還沒有一個像家庭暴力這樣明顯的例子。我們也沒有研究顯示政府政策的影響,以及短、中、長期控制犯罪的結果如何。
問:基於保安理由,澳門現在有越來越多的「天眼」。一個社會「天眼」的增加與降低犯罪有何關連?
劉:透過如「天眼」般的監控設備收集資料可助評估風險甚至預防犯罪。然而這也涉及到了其他方面,就是個人私隱及權利。我們固然想預防犯罪,從越多天眼收集到的越多資訊能幫到忙。但是延伸的問題就是怎樣使用這些資料。有必要去研究以取得平衡點。特區政府需要明白和意識到學術研究的重要性。
問:有人會覺得這些研究沒用,尤其在澳門這樣的安全社會裡面。
劉:世上還有比澳門更安全的社會,比如一些北歐國家,這些地方都非常重視犯罪學的研究發展
。現在安全不代表永遠都會這樣,除非對現在正在發生的事情有一個全面深刻的了解。所有的結果都不是偶然而成的,都需要努力和建基於經驗的研究和控制犯罪的總結。澳門似乎一切都很美好,但我們不知道真正在發生什麼。澳門、中國都需要對犯罪行為有更多研究,深入了解現實狀況。顯然澳門今時今日非常安穩,但我們不知道什麼原因構成這份安穩。不知道全部的原因,加上沒有相關的研究,沒法確保澳門持續安穩。
蘇爔琳  12.0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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