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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Uber的終結

Uber在澳門的營運似乎已無望延續。政府拒絕向其批發的士牌照,法院也已經駁回暫停罰款的申請,罰款總額逾2,300萬澳門元。

交通事務局回覆本報時表示,Uber近日向交局申請客運牌照,但無說明是申請一般的士牌還是俗稱「電召」的特別的士服務牌照。
今次這家跨國公司面臨前所未見的局面。Uber堅稱公司僅是一手機應用程式用來連接乘客和自由工作形式的司機。
有意見批評Uber只是為了逃避向澳門Uber旗下近2,000名司機支付固定薪金。而該公司表示,他們的商業模式,也就是所謂的「共乘」,對澳門來說是一項嶄新業務。
澳門特區政府對此持反對立場,也不是唯一反對的機構。實際上,上月歐盟法院裁定,Uber不僅僅是一個技術平台,而是出租車服務,因此必須尊重各成員國的法律。
Uber在澳門的營運於去年7月結束。運輸工務司司長曾拒絕與Uber方會面,表示「不會與非法營運的公司磋商」。
其後,羅立文建議Uber參與100個特別的士牌照的公開招標;而牌照最終全判給予澳門電召的士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并於去年4月開始投入運作。
似乎Uber失去了車隊,另最近試圖在沒有公開招標的情況下申請牌照,卻陷入與政府的苦戰。

最快2020年

交通事務局澄清已拒絕該公司提交的許可申請,強調「為創造自由公平的競爭環境,每個的士牌照都需通過公開招標發放」。
議員高天賜認為,這是錯失機會。
他說:「政府應主動與這家公司進行直接談判,提高運輸服務質量,滿足澳門的市場需求。」
目前,唯一的選擇就是等待政府重新公開招標。除非有額外的士牌照的增加,否則要候2012年批出的200個牌照到期時才有望推進,也就是2020年。
本報嘗試向Uber公司了解會否參與2020年的公開招標,惟沒收到相關回覆,經多番聯繫亦尚沒收到其他問題的回應。
與此同時,高天賜感嘆道,政府將繼續「對的士司機要求加價束手無策」。最後一次加價是去年7月,起表價由17元加至19 元澳門幣。
澳門的士服務質素每況愈下,這個結論可從當局的數據總結出來。治安警察局局長梁文昌表示,2017年的士濫收、拒載等違規情況近5,500宗。
情況的惡化促使政府承諾修訂《的士規章》來規管的士(見專欄)。儘管不抱太大期望,高天賜認為這將是一個機會「引入Uber等替代交通工具,以便有更大競爭」。

巨額罰金

Uber自2015年10月起開始在澳門營運。單單一年間共被治安警察局罰款近400次,罰金達千萬澳門元。
2016年9月,公司曾言退出澳門,但最後留下來是因為受到大量使用者在社交網上的支持。
就在此時,澳門當局決定改變策略,一改罰款司機的做法,轉而狙擊Uber公司。
交通事務局向Uber提出共1,567宗行政訴訟,其中97%正式起訴,只有18宗是罰款處理。
交局無說明罰則適用於其他所有案例,還是這仍屬例外。
去年7月,Uber向中級法院提請中止其中一筆罰款,這個決定可以作為其餘罰款的判例。
根據澳門監管的士的法例,此類案例科處25,000澳門元罰金。換言之,在最壞的情況下,Uber可能要支付近2,350萬澳門元罰金。
然而,在12月尾才公佈的11月23日的判決書中表示,Uber無法證明這些罰款對其公司構成「難以修復」的損失。
法官承認罰金或對Uber公司來說一次「痛苦的犧牲品」,但補充說,在不知道其公司財務能力的情況下,無法評估對公司的沖擊。
諷刺的是澳門Uber公司就在法院判決前的7月停止營運。
交局已經確認Uber尚未支付相關罰款,這表明該公司有可能向終審法院上訴。

新的士規章惹爭議

《的士規章》至今已生效18年。羅司上周表示將在月中向立法會提交修訂版。
羅司無透露細節,但坦言仍存在「爭議」,稱「若[修訂版]很易,很早之前就出台了」。
高天賜表示,希望這場爭議能「停止的士牌照的壟斷和投機行為,其[轉讓]價已炒至數百萬澳門元」。
這些的士牌照需在拍賣會上競投,其中大部分由商家投得,的士司機則向投得者付固定租金以獲使用權。
對高天賜來說,澳門應仿傚台北,任何合資格司機都可以在48小時內獲批的士牌照,「再讓市場自行調節」。
高天賜認為的士業界的違規行為正為「想要國際化的澳門」傳遞一個壞形象。
羅司上周表示監管方面困難重重,又謂交局前局長汪雲曾向他說交局的預算「被分去建醫院」。
高天賜認為此証明政府對拆解「的士業務與本澳大公司間的利益網絡」不作為。

維克多·金坦  12.0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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