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ício » 為防逃漏稅,七月起銀行可交換信息

為防逃漏稅,七月起銀行可交換信息

澳門政府想金融機構由明年7月起實施稅務自動信息交換,使簽署雙邊協約的稅務管轄區可擴大交換包括新國際標準的資訊,分享信息以及打擊欺詐逃漏稅。

為稅務信息交換制度而設的法案於本週三由行政會提出,並將提交立法會。有關標準將取代自2009年生效的制度,目的為與其他國家或地區的稅務部門分享有關稅務信息,不需要某一方提出正式申請。
而有關澳門財政機構的客戶銀行帳戶自發信息交換的情況,是他們在其他管轄區屬稅務居住地,而澳門又與這些地區簽署協定的情況下進行。而葡萄牙和美國的情況,將很快有備忘錄明確指出修訂交換信息的協議。
相應地簽署協議其他司法管轄區的稅收居留澳門金融機構客戶的銀行賬戶的情況。這將是葡萄牙和美國的情況下,與備忘錄簽署很快或已經為信息交換協議的審查確定。
行政會發言人梁慶庭指出:「由今年7月起,我們希望金融機構開始搜集金融情報資料。」就開始落實新制度,澳門特區政府承擔早於經濟合作發展組織2018年的義務。該組織要求採用普通標準,使各國稅務部門在防止欺詐逃漏稅上互相協助。
有關澳門的情況,梁慶庭解釋指,法例將使到銀行定期提供如姓名、住址和持有人帳戶額度資訊,而不用知會有關資訊持有人。目前,當有雙邊協約所支援的情況下,其他國家和地區的稅務部門可向澳門當局提出有針對性的信息申請。
新法預示著遞交稅務資料資訊的新模式,以此打擊逃稅。據立法者表示,澳門將以自發形式向疑似令管轄區稅務部門受損的管轄區提供有逃漏稅跡象的資料。財政局局長容光亮未有補充其部門對這個活動有何職責。
財政局局長容光亮解釋:「(這類交換信息的發生)是如果我們發現對其他管轄區有用的情況下。例如,一間跨國公司,大量轉資到其他管轄區」,他指新機制可防止轉移盈利避稅,這有損管轄區夥伴的稅務作業。

為何要審視法例?

2014年,經濟合作發展組織成員國,以及某部份管轄區一同制訂首份交流資訊的《通用報告準則》,以此打擊欺詐逃漏稅,而計劃的落實亦於今年9 月將受到G20國支持。一年後,過半數國家將在稅務資料方面堅定履行相互行政協助的公約,預料簽署方間的稅務部門間會分享銀行資料。協約以雙邊形式完成,並正在執行當中。例如,歐盟自去年1月1日起執行。該協議將逐步擴大,澳門亦履行與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的協議──2018年1月前執行,通過與其他管轄區的雙邊協定。為此,法律有必要改變。目前,這法僅僅發生在與澳門政府政府留有交換信息協定的管轄區而進行交換信息要求。

紀美麗

聯絡我們

平台媒體,聚焦中葡關係。

平台編輯部

關於我們

電子報

訂閱平台電子報,縱觀全球新聞

@2023 – Copyright Plataforma Med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