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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普選仍需等待

 

立法會投票中,大部分議員反對政治體制改革和通過普選選出行政長官的制度。

 

只有三票贊成票 —— 包括提議進行政治改革的議員,其提議的政治改革主要目的是在行政長官選舉中引入普選。
這一被否決的議案中提到「政府應該準備在2015年儘快實現政治體制改革和以普選的方式選出行政長官,還有增加立法會由普選選出的議員席位」。
2019年,澳門居民有望能夠有權選舉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目前行政長官由400人組成的選舉團選出。
該提案還預言,由普選選出的議員比例將達到一半,之後所有議員逐漸會通過普選選出。但是大部分議員並不相信這一點。

為了「制度的持續性」

否定這一提案的主要理由之一,是因為2012年時,通過了一項將議員數由29位增至33位的改革(其中官委議員數仍為7位),該改革還包括將選舉行政長官的選舉團成員數由300位增至400位。
「我們必須保持該制度的延續性」,唐曉晴(官委議員)回顧2012年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2013年立法會成立和2014年特首選舉問題的決議後表示。
「我們必須重新開始政治改革」,他堅持,並認為「這至少需要一屆任期」。
「2012年,路線就已經改變了。這是向前的一步」,鄭志強(通過間接普選當選議員)指出。“這一提案的提出者想要什麼?我覺得他們是漠視基本法”,他指的是「一人一票」。他還說,特首是通過選舉團選出的,需要注意的是澳門的基本法與香港不同。
基本法的更改屬於全國人大的職能範圍,該機構是「中國最高國家權力機構」,這一點已強調多次。
「我們都知道澳門民主的發展不能由澳門決定」,黃顯輝繼續說。「我們不能盲目地改革」,這位官委議員表示。
由民眾選出的議員也發出批評的聲音,例如施家倫認為改革應該是“循序漸進”的,「不是一屆任期就可以完成的」,何潤生也認為發展應該一步一步進行,他還認為立法會的議員應該保持三種類型(直接選舉、間接選舉和委任)。
麥瑞權則認為這一爭論「不是適時的」,而關翠杏則指出,「任何改革都是社會為避免極端主義而達成共識的結果」,並以香港為例說明。也有人儘管對這一爭論表示贊同,但卻反對提出通過全民普選選出特首的日期。「提出日程表是不恰當的」,宋碧琪表示。
還有人反對的原因是為了「其他優先事項」。「我們必須根據優先事項確定工作」,陳美儀表示。官委議員劉永誠和蕭志偉則表示:「必須解決關係民眾生活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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